第(3/3)页 洛天他们计划过的,第一站肯定是那金帐汗蒙古部落! 这地方可是是呼伦草原唯一以游牧部落为景观的旅游景点,位于呼伦草原“华夏第一曲水“的莫尔格勒河畔。 这里是中外驰名的天然牧场。华夏历史上许多北方游牧民族都曾在这里游牧,繁衍生息。 十二世纪末至十三世纪初,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曾在这里秣马厉兵,与各部落争雄,最终占据了呼伦草原。 金帐汗景点的布局,就是当年成吉思汗行帐的缩影和再现。好多中外影视剧组纷纷纷此拍摄影视剧,是理想的草原影视基地。 此刻的悍马车,正经过呼伦草原的乡村公路上,公路两边自然是一望无际的草原,偶然能看见村落,也能看见羊群。 主驾驶上开车的,自然是李龙,而副驾驶上,则是一个劲啃着风干羊腿的李虎。 两个兄弟昨天自然没有陪着洛天来叶冰清家里做客,而是在呼伦城里的酒店住了下来,今天两个人被洛天叫了过来,自驾游自然就开始了。 而洛天的话,那可就幸福了,坐在了悍马后排,左边是36无敌的秦玉洁。 右边则是调皮十足的叶冰清。 两个小丫头好像都是吃货,都属于狂吃不胖的存在,在车中,也是一个劲吃零食,害得洛天也吃了不少。 说实在的,若没有点定力的男人,就身边这两个身材无敌的美女,肯定内心的火热一直压不下去。 就连前面开车的两兄弟,其实也都偷瞄后面的两个小美女,但他们也就看看了,两个人很忠诚,只要是陈先生吩咐过要照顾好的人,他们不敢有什么造次,但忠诚归忠诚,两个人是男人,喜欢美女也正常。 但他们没这福气,只有洛天这样的富二代,才配左拥右抱。 除了羡慕,还能有什么呢? “洛先生,前面会有一段戈壁!挺大的!我们今天可能过不去了!得在戈壁露营一下!” 李龙提醒道,“但说真的,这地方挺乱的,会有流浪狗和狼群的结合,生出来了很多狼狗,样子的话,差不多是春城犬的样子,他们属于狼狗群。不过这些狼狗群的话,倒是没有袭击路人的习惯,只是经常在村落之间游荡。而正儿八经的狼群的话,因为数量不多,斗不多这些狼狗群,故而在这地方可是食物很少的,它们倒是饿疯了,会袭击人类。” “这地方我听说过,野狗多,但不袭击人。倒是那些正儿八经的狼群,因为数量太少,倒是成了弱势群体,它们的食物还真不多!听说过袭击人的案例!”叶冰清开口道:“若是今晚能过去,那就过去算了,别在这地方停留吧?” “一切看洛先生了!毕竟遇上狼群的概率也不高嘛,若是要过去的话,得开夜车,你们容易休息不好!”李龙颇有些自信地道,“不过就算遇上了,也没事,我们两兄弟,就算没了,也会保护你们的安全的。” “恩,是,有我们在,没问题的!”旁边吃风干羊腿的李虎,也是支支吾吾来了一句。 “开夜车就不必了,找个安全的地方,咱们露营就是了!”洛天安排道,“只带了两个帐篷。你们两兄弟只能委屈一下,睡车里了。车里也有暖气的。” “没问题!我们两兄弟,以前跟着陈先生的时候,可没少睡车!”李龙无所谓一笑道,“经过那戈壁后,就是正儿八经的金帐汗蒙古部落了,那边风景会很好!” “咦,李龙,你停一下,那边的村落边上,怎么有一大帮人围着,我们过去看看?”洛天看了看车窗外,经过一个村子的时候,看见好大一帮人围在村口,也不知道是干嘛。 所谓自驾游嘛,那当然是遇上热闹就得看看的。 吱。 李龙一脚刹车下去,车也随之停了下来。 三人缓缓下车,走了过去。 “咦?是金刀吗?”洛天只能看见,一个村民左右手,一边拿匕首刀鞘,一边拿的是一把黄金颜色的匕首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